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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法治论坛:第十三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5-04-22来源:法社学院


4月19日,由学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海宁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海宁法治论坛:第十三届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学院副院长张伟飚,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国华,海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强,海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何佳丽,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越峰,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王由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海龙,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勇,副教授郝艳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副教授汪恭政,法社学院负责人等应邀参会,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司法局代表,海宁市律师行业代表及法社学院师生代表等100余人参会。

张伟飚代表学院对研讨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一年一度的海宁法治论坛,是东方学院与海宁市司法机关校地合作的重要成果。论坛的成长与壮大,离不开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多年来的鼎力支持,感谢各实务部门为师生搭建成长平台,为合作倾注资源智慧,为教育赋予实践灵魂!本届研讨会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既精准对标中央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又深度融合海宁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也与东方学院依托地方、深耕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高度契合。最后,期待研讨会能为破解小微服装企业规范化用工问题引发‘民转刑’问题提供新思路,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凝练新经验,为外贸企业合规发展探索新路径,最终为海宁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本次研讨会采用“主题讲座报告+分论坛研讨”的模式。陈越峰为参会嘉宾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学术专题报告。陈教授立足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释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逻辑,系统剖析了当前依法行政实践中面临的弊端与困境,并提出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五个方面内容,最后落脚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他表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来自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干警、律师代表分为三个研讨小组,分别围绕“小微服装企业规范化用工问题引发‘民转刑’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与思考”“外贸企业规范化运营与风险防范”等司法实践中突出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提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场主体知法守法、行业自律,也需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更需要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推动社会各界多元共治、同向发力,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环境安全、有序、平稳。

经过紧张有序的交流研讨,本届海宁法治论坛在三位小组讨论主持人的总结、汇报和海宁法治论坛交接仪式中圆满落下帷幕。

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智力支持,更为学院深化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开辟了新路径,生动诠释了“校地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合作内涵。未来,学院将持续放大论坛的溢出效应,将司法实践资源转化为教学改革的源头活水,让更多师生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中淬炼真本领,为构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注入东方力量。(文:梁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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