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院“四位一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在图书馆7楼会议室正式启动,这是我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我院在法学人才培养上开启了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局面,是我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的有益探索。海宁市人民法院正局级调研员俞金华、学院党委书记沃健、学院副院长冯睿、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记清、海宁司法局副局长邱国平、海宁市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庭长杨海达、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成以及教务管理部副部长林松洁和法政分院部分师生参加会议。会议由法政分院党总支副书记毛鸽主持。
法政分院副院长邵培樟就“四位一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作了说明。他说,该项目以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法援——诊所——律所——法庭”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机制为路径,以实现与多个实务部门协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
俞金华、邱国平、李亚成等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分别围绕司法局与法律援助的关系、法院实际案例分析和巡回法庭建设、法律实务工作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意义这三个方面做了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书记沃健在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四位一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项目是探索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共建单位和我院师生的广泛支持,是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有益尝试。他表示,该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我院与地方实务部门实现更广泛、更持续、更深度的合作,并在互助互利中实现共赢。同时,他要求法政分院认真组织该项目的实施,以真正发挥提升我院法学人才应用能力的作用。
会上,学院副院长冯睿代表我院与各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标志着该项目的正式启动。
法政分院多年来积极探索独立学院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迁建海宁以来,主动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职业导向、交叉复合、实践创新”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以校地共建为平台,通过深入校地合作交流,有效地改进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不足,促进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的有机结合与良性互动,创新了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激发了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内在活力。
法政分院“四位一体”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项目只是我院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缩影。在未来一周内,我院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陆续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切实以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为契机,扎实做好对《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