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资产与房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A216会议室召开,资产与房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金国锋主持。

金国锋指出,要充分发挥学院非常设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学院在资产购置预算审批、资产报废处置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院资产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发展。
会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汇报了《资产与房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职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制度主要调整内容,以及学院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情况。各资产与房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机构职能、制度修订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意见交流。(文:杨晶晶/摄:张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