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我院在行政楼A216召开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学院院长、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叶东惠主持会议并讲话。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叶东惠肯定了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合理构成,希望本届学术委员会能为学院的学术繁荣和学科发展等积极建言献策。就本届学术委员会的未来发展,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职责,着力夯实责任意识;二是积极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三是加强建设,进一步做好学科方向凝练工作。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黄志岭介绍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中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与会委员就学院期刊定级、学科建设以及科研团队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表决通过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期刊定级标准补充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稿)》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通讯员 陈政融/摄:记者 孙舒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