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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时间:2015-05-18来源:


  厦门大学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核心,深化新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一是制定定编定岗方案,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以学科平台建设为导向,设计教师结构配比。建立人力资源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提高师资引进标准,严格准入条件。设置“研究型助理教授”岗位,实施国际化师资培养与储备计划,遴选优秀本科生到世界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三是推进全时制聘任制度,推动引进外籍、台港澳等优秀人才,实行同工同酬。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学校确定考核聘任基本要求、共性标准,学部和学院设计不同年龄段教师的考核权重及评价标准。二是改革教师聘任办法,实行终身教职准聘制度和校内合聘制度,引入“虚拟编制”,实行“非升即走、非升即转”。三是改革薪酬激励机制,强化岗位责任风险与业绩贡献导向,设计统一规范的基本薪酬体系。四是建立高层次人才集聚机制,制定实施“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改革博士后薪酬制度。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一是改革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制定规划、拟定章程、宏观调控、配置资源、督查评估等;学院负责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人才评聘等办学事宜。二是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健全学院教授委员会。完善学部委员会职权,赋予学术水平评议权、终审权。三是改革大学内部管理和组织体系,引入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体系,以服务对象评价工作绩效。管理岗位按专业主管的贡献和业绩来确定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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