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老同志和校友:
为了迎接建院20周年庆,全面回顾和总结学院发展历程,进一步深入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学院文化资源,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现决定面向教职工、老同志、各界校友征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1999年建院以来,学院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院历史变迁(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曾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照片。
4.学院的院旗、院徽、证章等,学院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等。
5.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学院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院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院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书信、批示、文件、手稿、工作记录、会议记录、院服(印有学院名字或logo的统一服装)、宣传品、纪念品、礼品、用品、证章、证书、标志、牌匾、票证等院内使用的票证等。
8.其他具有院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院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提供图片、声像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任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征集方式
1.凡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史料,可采取邮寄、电子邮件和直接交送至学院相关对接部门及联络人(详见“六、联系方式”)
2.史料资料持有者可以电话、书信、网上留言或面谈的方式联系。特殊情况学院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3.征集方式可采取捐赠、复制、寄存等。复制珍贵的资料,本人(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亲属)。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随时接受捐赠。
五、捐赠奖励
对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单位,通过颁发捐赠证书致谢。
六、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