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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11-15来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电子版报告可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zufedfc.edu.cn/xxgk/xxgk.htm)下载。现将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学院2017-2018学年重点推进工作内容。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分类,以公平公开,促和谐发展,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做好信息公开清单的落实工作。2017-2018学年,学院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由党院办会同组织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逐项检查,逐项分解,以清单为基础,不断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的领域,重点加大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要求,确保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学院情况。

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其他相关工作机制,利用培训会、办公室QQ、微信业务交流群等,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的学习,实行文件制定与解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重要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保证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就业、学籍管理、收费、基建等情况,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举措落地。同时,严格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和所辖范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工作责任明确,管理人员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体公开情况

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学院利用新闻网站发布各类新闻644条,其中,东方新闻版块353条,媒体广角版块87条,东方视点版块198条,学子风采5条,高校经纬1条;校园信息门户发布校内重要活动安排、重大决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类事项通知等357条;信息门户学院发文栏目公布各类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等重要文档300条;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公示41条;项目申报通知、通告6条;安全提醒10条;学院官方新浪微博发布信息605条;学院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253条;出版院报5期;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均建有自己的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二)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学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院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和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生源质量不断提升。

学院今年在全国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全院招收本科生共计2840人,分类别录取人数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各类别招生人数一览表

招生类别

录取数

浙江省普通类

1473

浙江省“三位一体”

80

浙江省艺术类

188

浙江省专升本

368

浙江省单考单招

80

外省普通类

595

外省艺术类

56

合计

2840

2018年我院共25个普通本科类专业在省内招生,本省普通类招生所有计划在二段录取阶段全部录取完成,计划完成率100%。普通类首次录得一段分考生1人,在二段录取中,最高专业投档分578分,高出二段线88分,最低专业投档分528分,高出二段线38分,最低投档位次号117489名,在一段考生人数比去年增加2千多人的情况下,投档位次号仍比去年提升5087位。

 

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录取情况一览表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分

平均分

投档分

投档位次号

会计学

71

71

578

556.5

551

93091

汉语言文学

14

14

555

550.3

549

95540

广告学

32

32

559

550.8

547

97933

经济学

34

34

566

548.1

544

100998

财务管理

80

80

553

544.1

541

103461

市场营销

10

10

547

544.4

541

103727

法学

75

75

557

543.4

540

105439

国际经济与贸易

70

70

548

541.5

539

105896

日语

35

35

557

541.1

537

107830

金融学

120

120

563

539.3

535

110566

物流管理

15

15

544

538.4

535

109895

资产评估

20

20

552

538.4

535

110165

审计学

90

90

550

538.4

534

11106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3

43

551

537.9

534

11156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6

76

588

538.2

533

112469

财政学

120

120

552

535.4

532

113334

劳动与社会保障

25

25

546

535.4

532

113418

英语

100

100

560

535.9

532

114042

工商管理

120

120

547

533.8

531

114518

电子商务

57

57

552

533.7

530

115112

应用统计学

49

49

542

533.2

530

115116

保险学

25

25

537

531.4

529

116470

工程管理

30

30

551

534.2

529

116291

社会工作

52

52

549

533

529

116789

税收学

110

110

548

530.5

528

117489

按规定公开一切该公开的信息。以招生信息“十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按规定公开所有该公开的信息。学院制订的普通高考、“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均按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院招生网、招生微网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编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计划书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院招生网也向学生提供查询;此外,学院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院招生网等渠道,及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进程、公布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监督。

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为了方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学院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组织全院教职工招生宣传人员参加了省市区、中学等各级各类的现场招生咨询宣传会百余场,通过宣讲会、座谈会、接受现场咨询、驻点咨询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十万余册,组织学生开展回访母校社会实践,组织校园开放日、开放周,开展了多方位、全覆盖的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2018年我院积极创新招生宣传模式,以大气、实效、美观的全新风格展现给广大考生。一是通过创新设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页、创新微信平台推送方式等系列工作,形成了系列化的宣传资料和一体化的宣传效果;二是加强自有宣传渠道建设,强化信息咨询服务。学院招办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招办微信平台每日定时推送招生系列专题内容,招生网实时更新,招生咨询QQ群、微信在线咨询咨询、百度贴吧等安排专人答疑,暑期招生热线电话从早上8:00到晚上7:00全程开通,认真解答招生的各类问题,招生咨询小组接待来校参观考生和家长百余人次;三是以核心媒体为载体,针对高效媒体、有效对象,安排了适量的媒体广告。在省考试院、教育部阳光高考、中国教育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在线、浙江教育科技频道、浙江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新浪等多个媒体投放招生专题和特色专业介绍。

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中,学院制定了各环节的详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综合测试命题严格按照高考规范实行封闭入闱命题,考官由院纪委办在综合测试前一天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综合测试运用“双随机”的制度确定考官及考生,按照每个半天为单位,随机抽签产生各考场专家组成员和考场的考生及顺序号,整个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综合测试结果和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此外,学院对专家库成员、所有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和学生志愿者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综合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测试结束后,学院按有关规定在招生网站提供成绩查询并公示入围考生必要信息。

学院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由院纪委办、监察室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把好入口关,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透明。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院通过预决算信息公开、财务制度信息公开、二级单位财务信息公开等渠道,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逐步提高财务透明度。

(1)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加大教职工参与学院预决算工作,提高教师的参与度。根据学院统一部署,通过董事会、财务工作会议等形式,通报上一年度收支情况和下一年度预算情况以及重大财务收支,教职工代表列席履行全院教职工财务监督职能。

(2)财务制度信息公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与财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规章制度等材料。

(3)二级单位财务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各分院通过一定形式将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向分院教工公开,并通过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可以随时查询负责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党院办信息公开网设立公开指南专栏,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递交相关部门。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由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2017-2018学年,书记信箱与院长信箱接受各类邮件4件,内容涉及政策咨询、校园管理、意见建议等方面,均由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专人及时办理。同时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上级或其他单位涉密信息的不予公开;涉及学院自身产生的涉密信息,由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7-2018学年,学院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没有收到不良反应。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院高度重视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助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分院、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平衡;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系统化规范化运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化的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信息公开对办学治校的重要作用,健全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机制;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回应师生的关注、关切。加强对分院和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

根据学院发展变化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动态更新。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媒体等平台,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着力突出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平台

开展校内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学院各分院、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对教育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涉密信息管理。

 

附件:2017-2018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公开清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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