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物业服务中心清扫车项目组织公开集中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响应。
一、采购编号:DF2018-47
二、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 |
数量 |
招标限价(万元) |
环卫扫地机 |
1 |
11.5 |
垃圾清运车 |
1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授权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日期: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授权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转账支票,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电汇,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交纳并到帐。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73-87571149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