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DF2018-0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括等):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单位 |
数量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根据组织宣传部《审计委托书》要求,拟对我院6个行政教辅部门、4个教学研究单位的财务第一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项 |
1 |
四、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属于浙江省财政厅2017-2018年度省级小额中介会计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定点服务单位;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中介服务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采购内容所提的具体要求。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日期: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3.方式:现场领售或电子邮件报名。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在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付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前;
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规定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
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方式:0573-87571149
报名邮箱:3707014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