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自动售货饮料机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F2018-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投放时间 |
1 |
自动售货饮料机投放项目 |
13套 |
2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5月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B308。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日下午16:00前交纳并到帐。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户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银行:海宁建行长安支行 银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账号:33001636139053002163 账号:3300161678105300326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3日上午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3日上午9:30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行政楼A218会议室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能证明其有效身份的证件原件,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方式:0573-87571149
报名邮箱:3707014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