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5〕195号)精神,按照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嘉兴市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嘉人社〔2017〕73号)要求,通过两年多的基地建设、运营管理与创业服务工作,经海宁市人社局推荐,嘉兴市人社局审核,我院众创空间被评定为嘉兴市创业基地。

目前我院众创空间共有28家企业入驻,其中19家已工商注册,创业孵化中心协同各分院各部门共同努力让更多的创客在东方学院起航,在海宁落地生根,在长三角一体化大背景下,共同打造海宁市杭海新区大学生创业园。(通讯员 周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