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23日,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18年年会暨财务学术研讨会在我院举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收费处、省教育会计学会等领导出席会议,全省21所独立学院分管财务院领导、财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共50余人与会。学院院长沃健出席会议。

开幕式上,沃健院长在致辞中对在座领导和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沃健院长从学院基本情况、规范建设、内涵建设、应用型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独立学院分会为各独立学院财务工作者提供了相互学习、经验交流、问题探讨的平台。当前,独立学院面临着许多共性的财务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影响到学院事业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希望通过本次年会,进一步加强财务学术和政策制度的研究学习,交流好的经验办法,促进共同进步。
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张华良首先肯定了独立学院在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他强调,高等教育财务要以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走出一条符合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财务运行机制;以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优化财务结构,推动独立学院事业的发展;以政府会计制度落地为抓手,推动学校责任体系、监督体系、绩效体系、制度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独立学院财务管理水平。
省发改委收费处副处长来淼强对2018年浙江省独立学院收费标准调整的背景作了介绍,他指出,各独立学院应完善收费管理机制,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省教育会计学会秘书长、浙江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彭松波代表学会对东方学院承办此次年会表示感谢,希望各独立学院以政府会计制度落地实施为契机,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化建设,重构流程,规范管理,为未来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打好基础。
会议期间,省教育会计学会独立学院分会副会长、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副副院长陈金友作了题为《独立学院新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的专题报告,解答了困扰独立学院财务人员的疑问;浙江中医药大学计财处处长陈义明作了题为《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模拟》的专题报告,系统地介绍了高等学校《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步骤、模拟运行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等内容,给参会的财务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帮助;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副院长高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财务部副部长方明等分享了各自在前期各类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和天翼财务系统培训以及试转换过程中的宝贵经验;与会人员还围绕天翼财务系统升级转换、新个税政策实施工作、当前财务工作面临的困境等进行了热烈讨论。
省教育会计学会独立学院分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总会计师倪丽敏代表学会作了分会年度总结和本次会议总结。本次年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会计制度的选择,为独立学院2019年实施新制度提供了指导性建议。(文/摄:通讯员 吴佳丽/记者 孙舒愉)
《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提出,“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本次改革将建立起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编制政府决算报告、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公开和分析利用制度等。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于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适应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以来,财政部持续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陆续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六项具体准则、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高校等行业补充规定和新旧衔接办法,并于2018年8月16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再次强调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内容、时间和范围等问题。
根据以上文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