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海宁市人社局、财政(地税)局、服务业发展局、农经局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我院东方众创空间进行实地验收,创业学院负责人也出席了此次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海宁市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通知》要求,我院创业学院孵化中心在去年8月递交了筹建创业基地的申请,经过一年多的包括软硬设施建设和创业项目孵化、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一系列的筹建工作,迎来了海宁市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创业学院李晓星老师和周莲洁老师一起向验收人员介绍了我院众创空间的创业环境、公共服务区域标识、创业者入驻情况等实际情况。空间发展总体经济效益持续上升,社会效益良好,为我院产教融合培养人才的基础上,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方向,让更多的人才留在海宁。
下午,李晓星老师前往海宁市人社局大楼进行集中汇报,此次验收工作共有4家单位参加,经现场答辩汇报,专家提问环节共有3家单位验收合格,其中我院现场答辩汇报荣获全场最高分值,获得最高奖金补贴30万并追加奖励10万共40万,此次验收工作在我院各部门的积极的配合下圆满完成!(通讯员 李晓星 周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