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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战略合作

时间:2018-05-25来源:法政分院


5月24日上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检校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双方共建的“司法社会工作教学科研基地”和“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同时揭牌。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斌,学院副院长王记清,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中层及以上干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领导班子及法学和社工专业师生代表逾百人到场参加。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斌与法政分院负责人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茂松与王记清副院长分别向双方授牌。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立新向聘用的东方学院教师颁发“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彩虹姐姐普法讲师团”聘书;法政分院党总支书记叶颖蕊向聘用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据悉,作为目前拥有嘉兴市唯一一个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高校,学院充分利用与当地法、检等司法机关和司法局、监狱等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合作基础,致力于打造“司法社会工作”特色鲜明的社会工作专业。此次共建,双方将依托共建的基地平台,在师资互聘、人才培养、挂职锻炼、学术论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指派资深检察官担任学院校外实务导师,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开设实践课程、讲座,每年接纳学生开展专业集中实习、实践;学院将选聘优秀教师参与检察机关普法宣讲,组织学生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相关社会调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共享教学科研成果。此外,双方还将互相提供挂职锻炼工作岗位,共同探索高素质应用型社会工作和法学专业人才合作培养新模式。

出席活动的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警,学院领导及老师集体合影

签约揭牌活动仪式结束后,在海宁人民市检察院干警的陪同下,学院师生一行还相继参观了检察院一楼办案区、警示教育中心等地。检校双方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检校共建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当地高校的各自优势,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有利于加强检校双方在法学与司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创新实践方面的良性互动,切实实现检察工作和涉法专业人才培养的合作共赢。(文/摄:通讯员 陈婉莹 任欣/通讯员 张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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