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我院在行政楼A602会议室召开新学期第一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林香娥,学院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香娥书记主持。

林香娥书记首先传达了校本部寒假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会公报,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会决议。同时,林书记对省纪委书记刘建超于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八个方面工作任务结合学院实际作了详细解读。

她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全面理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坚定使命和决心,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学院纪委职能,将监督基本职责、执纪核心职责、问责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在学院运行的各个环节。她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学习上更进一步、在认识上更深一层、在要求上更严一点;重视防治高校“微腐败”隐患,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师生防微杜渐意识,驰而不息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会上,学院纪委办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8〕1号)的相关精神。与会人员通过共同学习探讨的形式,就《实施意见》中“清廉教育”的“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和清新学风”等四大工程的开展如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立足于“清廉校园”建设进程,针对本学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以期探寻适合学院实际的“清廉校园”践行方略。
会议最后,与会人员在对学院各党总支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详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了学院各党总支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文/摄:通讯员 印沈茜/实习记者 孙舒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