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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2017-11-04来源:监察室


11月4日,学院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海宁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全体监事会成员参与会议,会议由监事长陈金方主持。

会上,陈金方监事长指出,为规范学院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经学院举办双方商定,学院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学院财务,对董事履行职责和院长执行学院职务的行为实行监督,维护和保障举办者权益、学院利益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监事会章程》,并就监事会运作、行使职权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11月2日,学院第一届监事会成立。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金方任监事长,东方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林香娥,东方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协助做好监事会相关事宜。(文/摄:通讯员 王永辉/记者 王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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