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法政分院与海宁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作单位”签约揭牌仪式在学术中心1号会议室隆重举行。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群,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委)主任张明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工委)副主任沈岳龙,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长周国平,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法政分院院长邵培樟,党总支书记叶颖蕊,副院长蒋晗华,法律系相关负责人以及分院部分骨干教师出席了此次签约揭牌仪式。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群指出,规范性文件审查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民商法等法学基础学科,而海宁人大常委会缺少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完全承担起审查职责,难以有效地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审查工作。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的作用,借助外力提高工作质量。此次签约授牌既是对我们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长期以来对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支持的肯定,也是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的举措,并希望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互相促进,互利共赢。
随后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做了重要讲话,首先他对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十分认可并赞成东方学院法政分院与海宁市人大“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其次,他希望法政分院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合作平台,为人才培养和服务海宁多作贡献。最后,他代表学院真诚感谢市人大给予的这次宝贵的锻炼机会。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孙群副主任和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共同为“海宁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作单位”揭牌。
法政分院院长邵培樟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委)主任张明华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根据协议,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每年根据具体的审查监督工作要求,选取一定数量的海宁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委托我院法政分院进行审查。
最后,法政分院院长邵培樟表达了对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和支持之感谢,并表示法政分院历来坚持“应用为先,科学研究反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良性互动”,即科学研究成果应能渗透和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同时,以科学研究引领社会服务,以科研成果服务社会应用,实现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良性互动。此次与海宁市人大合作共建,使得我院法学教师能够深度参与海宁市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过程,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人的专业价值。法政分院将珍惜和利用好这个平台,并确保受托事项优质完成。(通讯员 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