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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分院杨大春、邵培樟老师应邀出席海宁司法论坛

时间:2010-10-08来源:本站


 

    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开始施行。为此,海宁市司法局、海宁市法学会于9月30日联合召开了“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座谈会暨人民调解实务论坛”。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记清老师的关心下,法政分院院长杨大春老师、副院长邵培樟老师应邀出席此次会议。会上两位老师首先向与会人员简略介绍了东方学院,并就人民调解法的专业问题发言讨论。
   海宁市司法局是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单位,曾在2009年荣立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此次会议也受到了浙江省、嘉兴市和海宁市三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嘉兴市司法局、嘉兴市法学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宁市政法委,以及海宁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领导、长安法庭、长安镇司法所以及全市其他法庭庭长、司法所长、律师等一百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海宁市司法局金中一局长主持。
    杨大春和邵培樟老师作为东方学院的代表首次出席海宁司法界的活动,受到了主办方及与会人员的热情接待和广泛关注。会后,两位老师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宁市法学会高根忠会长、海宁市司法局金中一局长、嘉兴市司法局冯云龙处长、海宁市法院卢永明副院长、长安镇司法所邱国平所长,以及海盐县、桐乡市司法局领导进行了真诚亲切的交流。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表示了对东方学院的高度重视、支持和期待。
    此次会议使法政分院与长安镇、海宁市以及周边县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联系,结识了朋友,也为法政分院下一步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奠定了基础,为走出校园,教学创新,服务社会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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