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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2011-06-08来源:


    6月3日,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何勤华教授应邀来我院法政分院作专场讲座。学院副院长王金安主持讲座。


    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副局长孟伟林,海宁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茅益东、海宁市海洲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鸣杰以及海宁市人民法院法官、海宁市司法局干部、海宁市海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慕名前来听讲。
    讲座在行政楼A316举行,现场座无虚席。讲座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向学生们展示了何勤华教授赠送给法政分院的题词——“学法问政、法治天下”。题词揭示了法与政的本质联系,警示我们的学子将来作为一个执政者、执法者应该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学院副院长王金安发表贺词并预祝法政分院第五届东方法政论坛圆满成功。王金安老师说:“相信通过今天的讲座,一定能够让我们对我国民主与法治化的进程,对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创伤、困惑、成就和希望有新的了解与思考,对我们以后法学专业学习和司法实务工作也大有益处。”


    本场讲座的主题是新中国重大历史事件与法治建设,何教授从对中国法治进程有深远影响的八大历史事件展开讲述。新中国成立前夕,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却造成了政策第一、纲领第二、法律第三的局面。1951年派遣学生赴苏留学,其中学法的人员非常少,只有30名左右。仅有的这些人回国后也未能受到重视,没能及时充分地发挥作用。1952年司法改革中,一些旧法观念受到彻底批判,而这些观念却是人类法律文明的精华。同年的院系调整,司法研究和法律教育都遭受了巨大伤害。1957年反右运动,中国许多知识分子在肉体上、思想上、精神上都受到严重戕害。中国知识分子从此不敢讲真话,噤若寒蝉,对中国法治建设造成了巨大冲击。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仅使国家在政治和经济层面陷入混乱,也使中国的法治建设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创。1978年之前的这七大历史事件,不能说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全无积极影响,但是不可否认的,它们带给新中国法治建设更多的是无法弥补的伤害。1978年作为新中国历史的分水岭,对我国法治建设也是转折点,法治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一步步发展完善起来。回顾中国62年的法治建设,何教授总结出四个千万:千万不能忘记法的继承性、千万不能忘记法的规律性、千万不能忘记中国国情、千万不能轻视法律的作用。何教授精彩的演讲结束后,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自己对讲座过程中产生的思考和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看法,何教授一一作了认真解答。       
    讲座完毕,何勤华教授在学院副院长王金安、法政分院副院长邵培樟陪同下参观东方校园,并且到五号教学楼为“法政楼”的挂牌仪式揭牌,与法政老师座谈。
     本次讲座的顺利举行标志着第五届法政论坛圆满闭幕。在法政论坛期间举办的五场讲座和一次法院参观与旁听庭审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面,提升了实践能力,开阔了学术视野。我们相信下一届的法政分院法政论坛会有更多更好的活动活跃在同学们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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