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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受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工作评审

时间:2011-12-28来源:



    按照教育部出台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2012届毕业生必须自授学士学位。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陆续对省内独立学院开展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12月26日,学士学位评审专家小组来到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进行实地考察评审。


    评审专家小组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校园建设环境优良,整体搬迁取得成功,师生归属感强,精神面貌良好,给专家组留下深刻印象。


    评审专家小组成员由宁波大学副校长冯志敏、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处长陈永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长陈红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处长邵根富、绍兴文理学院学科处处长魏小琳组成。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冯志敏主持。学院领导班子黄董良、韩玲珑、冯睿、盛百海、伏晓红、王金安、王记清以及全体中层干部出席评审会。


    在评审会上,学院党委书记韩玲珑代表学院致欢迎辞。他表示此次评审工作是对我院本科教学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的全面检验,是学院进一步发展的难得机会。并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向莅临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
    学院院长黄董良代表学院汇报办学情况。他从学院的历史与现状、学院的办学与发展、规范建设与教学活动、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汇报。他介绍说,东方学院自99年设立以来,依托浙江财经学院的资源优势,抓住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艰苦创业,主动适应,三易校址,走上快速发展道路。学院坚持“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办学方针,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扎实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努力弘扬优良教风和学风,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他强调,把学院建设成为适应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运行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完善,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整体办学水平居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社会声誉较高的教学型本科院校,是学院不懈追求的发展目标。
    汇报结束后,评审小组的专家就人才培养特色、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问,并与学院相关负责人做了深入细致的交流。随后,评审专家小组一行依次参观了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考察了教学设施与教学环境,召开教师座谈会以及学生座谈会,查阅了学院的自评报告、毕业论文等材料。


    在下午的评审反馈会上,冯志敏代表专家宣读评审意见。专家组对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给予了较高评价: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清晰,学院总体办学水平提升,专业建设体系较为完善,总体结构较为合理,师资队伍规模恰当,教学条件不断完善,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有一定成效。专家组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已基本具备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同时,专家组对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希望学院能够进一步发挥合作办学的优势,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专业,同时加强双师型、高职称的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条件。
    学院院长黄董良表示,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评审工作对于学院来说十分重要,不仅是对学院近几年工作的大检阅,也是我院学习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加快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学院将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多层次的积极整改、落实,争取在短时间内使学院的各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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