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东方校地合作”座谈会近日在海宁市行政中心11号会议厅召开。海宁市副市长朱海英,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祥华,东方学院副院长王金安,海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信局、卫生局、市府办、教育局、法院和东方学院科技服务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朱海英副市长主持了座谈会。她对东方学院搬迁海宁两年来和海宁地方的合作情况进行简要的回顾,提出要通过相互了解、拓展思路、明确目标、深度融合,建立校地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校地合作的深入进行。
王金安副院长随后向参加座谈会的海宁各相关的负责人介绍了东方学院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情况。他指出,东方学院搬迁海宁后,学院发展的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学院和海宁地方已经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从学院长远角度来看,学院的办学成功取决于是否能够成功地融入海宁。目前,东方学院和海宁的校地合作虽然有亮点,但从总体而言还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需要通过学院和政府层面的合作,形成长期的校地对接平台,政府要加强对学院办学的指导,学院要强化与地方经济对接,建立长期、可持续的全面合作机制。
海宁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纷纷对双方合作的现状和模式进行了总结,并对双方合作的前景和途径进行了探讨。海宁市人民法院的负责人介绍了海宁法院和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通过优势互补,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和司法审判理论研究基地,实现了校地良性的互动。海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希望能与学院合作,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开展对海宁企业的人力资源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尤其是对传统和高新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专项技能的培训工作。海宁市卫生局的领导希望学院能够对卫生系统的在职人员进行法律、管理、外语等专业能力方面的培训。海宁经信局的领导则希望学院能够加大自身宣传力度,加强与企业的交流,让海宁的企业了解东方学院的优势资源。海宁市文化局的负责人也提出了从开展地域文化合作推广、开设文化单位的艺术培训等方面提升双方的艺术素质和文化创新力。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祥华从理念和机制两个方面阐述了他对校地合作的看法。朱主任认为,校地双方要进行良好的合作,首先是要相互信任,寻求共同的价值观。一个学校能够在一个地方生根、发芽、结果,关键在于学校和地方形成了文化认同感,建立了文化互通的桥梁。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东方学院入驻海宁,主动向海宁地方表达了融入之情,而海宁市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于东方学院都喜爱有加,这就形成了双方共生共发的良好基础,相互喜欢才能相互融合。其次是要建立一个协作和统筹机制,设立联系人和牵头人制度,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平台,保持持续的交流,用心去积累,用心去体会,不要把功利和成果放在第一位,而是踏踏实实地从基础做起。
朱海英副市长最后进行了总结,建议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海宁市政府和东方学院科技服务部为各自的牵头单位,成立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拟定合作协议,开展此后的工作。此次座谈会为东方学院和海宁地方的合作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双方的校地合作工作将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