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我院法政分院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荣获由共青团海宁市委和海宁市志愿者协会共同颁发的“2012年度海宁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0年11月29日,法政分院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增强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法政分院与海宁市司法局长安司法所本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建法律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随后,第一届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队也应双方的进一步合作而诞生。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法政分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与社区矫正责任人、监督人组成帮教小组,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以及其他日常帮教工作;积极提供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共同做好个案矫正工作,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情况的评估;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等工作;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法政分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绩,在法政分院校地共建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法政分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成立,不仅协助了海宁市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而且锻炼了分院学生的实务能力,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就业竞争力。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使其在大学四年,懂得法治理念,学会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能。学生入学到毕业,既能学到理论知识,又能学以致用,夯实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