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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志愿者服务队喜获优秀社区矫正志愿者荣誉称号

时间:2013-04-16来源:


    4月12日,海宁市司法局传来了一个令人为之振奋的喜讯,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队在“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优秀人物”评选中,被评为优秀社区矫正志愿者。法政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叶颖蕊代表志愿者服务队参加表彰大会。


    在11日法政分院刚刚完成了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交接聘任仪式,本次交接仪式受到了海宁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海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景舵、海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郭勇忠、海宁市紫薇社会服务站站长徐建国、海宁市长安司法所所长沈国平及东方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记清老师参加交接聘任仪式。领导们表达了对10级志愿者工作的肯定,希望大家用乐观的心态在工作中感悟社会,体会人生,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打响品牌,同时也表达了对新一届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美好祝福。最后,王书记代表学院感谢海宁市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我们志愿者可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工作更有价值。
   在完成交接聘任仪式后紧接着就传来一个如此巨大的好消息,不可谓是对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的一种肯定。
    此次表彰会议在海宁市市政府隆重召开,海宁市司法局金中一局长对我院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队给予了祝贺和鼓励。此次全市表彰会议的召开,是海宁司法局对我院志愿者工作的一次肯定,亦是对社区矫正志愿者团队继续深入工作、开拓创新的一种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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