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东方新闻 >> 正文

我院教师受邀参加浙江省立法调研活动

时间:2017-05-12来源:法政分院


5月10日—12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立法调研活动在绍兴市举行。我院法政分院邵培樟副教授与省民政厅、宁波、湖州、绍兴等市民政局领导及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

邵培樟副教授以慈善法专家身份受邀参加了调研活动,并做了主题发言。针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的起草,邵培樟老师提出,第一,应准确定位地方立法的目的,实施办法的制定应坚持国家立法落地和地方特色体现相结合原则;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只笼统地提及慈善活动,但对慈善活动之核心——慈善项目没有作相应规定,因此《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可对慈善项目作规定,以体现地方立法的创新性;第三,针对现实中杂乱的无公募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公民开展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应明确禁止,并加强民政执法工作,以引导社会组织或公民依法行善。邵培樟老师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关注。

据悉,近年来,我院法政分院慈善法研究团队致力于慈善法治研究,已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2014年5月,韩娟老师受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邀请参加《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2016年4月邵培樟老师经浙江省民政厅推荐以慈善法专家身份就“杭州‘大熊猫’旧衣物回收项目竟成企业敛财工具”新闻事件接受新华社采访;2017年3月,邵培樟老师受聘担任中国慈善法研究网特邀顾问;2017年4月邵培樟老师作为受邀的两名专家学者之一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来浙调研慈善法实施座谈会,并做了主题发言。

上一篇:我院第四届读书节圆满闭幕
下一篇:学院召开2014-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报会

关闭